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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3-03-28 作者:郭声东浏览次数: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
  国家有关涉密法律法规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九条【国家秘密的密级】……“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第十六条 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国家教育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及评分参考,下同)丢失、泄密,或者使考生答卷在保密期限内发生重大事故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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