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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餐上酒水”违规
发布日期:2015-10-2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作者:周文筠浏览次数:

——湖北省宜昌市人防办会议违规问题剖析

 

   现在会议用餐还能像以前一样上酒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但湖北省宜昌市人防办却对三令五申的硬性规定置若罔闻,在今年召开的一次会议中“撞上了枪口”。

  2015年3月13日,宜昌市人防办在下辖宜都市召开全市人防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于12日下午报到,13日下午结束,有75人参加。“难得各地的人防人齐聚一堂,要让大家好好交流交流感情。”12日,代表们报到的那天晚上,经会议筹备组负责人,该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田明来安排,价值2100元的白酒和饮料被摆上了餐桌。晚餐过后,该办又举行了一场知识竞赛,奖品为价值1283元的30瓶洗发水和20提抽纸。

  最后算下来,此次会议花去住宿费14009元(人均187元)、伙食费13255元(人均176元)、其它费用3250元、购买酒水2100元,购买知识竞赛奖品的1283元也在会议费用中列支。而根据《宜昌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所划定的“硬杠杠”,全市人防工作会属三类会议,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住宿费每人120元、伙食费100元,不能上烟酒,也不得发放与会议无关的物品。这就意味着,在会议总共开支的33897元中,超标准支出达11014元。

  今年5月,在宜昌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中,市人防办问题线索浮出水面,市纪委高度重视,迅速展开了调查。

  经查,田明来身为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人防工作会议筹备组负责人,在会议期间违规提供酒水、违规购买并发放奖品、安排伙食费及住宿费超标准,构成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错误。与此同时,分管单位财务工作的该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裴学武,对会议费预算把关不严,亦未按规定对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进行严格审核,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构成失职错误。

  7月28日,宜昌市纪委分别给予田明来、裴学武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办党组书记、主任陈颖宜受到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

  把“会议餐上酒水”作为增进与会者感情交流的“砝码”,看似赢得了小范围的认同,却让“四风”顽疾暴露无遗,最终在广大群众心中输得干干净净。办会应该规范简朴、务实高效,开会不上烟酒,这样的“硬杠杠”不能失效,只有制度规定真正地刚性运行,才能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行为。(湖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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