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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委会审议通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0-04-06 来源:机关党委作者:孙云峰浏览次数:

4月1日下午,校委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五项制度,即《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关于坚持基层党建“三项机制”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关于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实施办法》。

会议指出,建立健全校院党的建设制度是校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校院精细化管理的务实措施。要坚持把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基层党建“三项机制”,支部结对共建、干部以讲促学等,体现了校院特色,彰显了校院优势。近年来,围绕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机关党委组织开展的支部结对研学、结对共建、以讲促学等活动,形式很好,成效明显,要长期坚持,狠抓落实。同时,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校委要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不断推动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孙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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