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江苏省长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5 来源:科研处浏览次数:
各教研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深入研究长江文化内涵,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江苏省长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江苏省社科基金设立江苏省长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专项,由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会同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处室组织实施。详情请见http://jspopss.jschina.com.cn/23790/202210/t20221021_7731397.shtml。
该专项资助强度参考省社科基金年度重点项目的标准,每项为10万元。每个选题方向确立1项资助课题。
请申报人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书》(打印版)一式4份(计算机填写)及电子文本(word版)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姜赟恺,电话:80225,邮箱:2802645782@qq.com。
科研处
2022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马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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