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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待灼 砥砺深耕 力行致远
——在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展现人大干部时代担当
发布日期:2022-11-15 来源:研究生处作者:在职生2209班 刘建伟浏览次数:

“壮美山河光彩夺目,万众一心征途如虹”,金秋十月,全世界目光汇聚北京,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如期召开。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展现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这是一次鼓舞人心、振奋人心、凝聚人心的二十大。“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二十大报告中备受广泛关注、最为亮眼的词汇,这是该表述首次写入中共党代会报告,注定成为中国民主道路上的“新路标”,具有深刻的历史时代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髓在于“全”字,更在于“人民”二字,是对人民至上思想的生动实践和充分诠释。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做主,同时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我感到,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鲜明的特征,是尊重民意、广泛体现人民意志的民主,充分展现了中国式民主的真实性、有效性和优越性。中国之治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一条重要经验就在于,我们党立足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确立了一套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实现了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人大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作为一名人大从事立法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一系列重大理论成果及其实践意义,持续深入地加强学习研究,不断深化认识,掌握核心要义,切实搞好结合转化,更好助力发挥人大立法工作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对于地方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自身工作,我有四个层面理解。

一是要深刻把握地方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和核心要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在地方立法的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实施、评估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健全体现民情、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确保立法各个环节能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争取最大公约数。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突出地方立法特色,通过“小切口”精准选题,强化“量身定制”“一事一法”“小快灵”立法供给,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使每一项立法都反映人民意愿、适应时代要求、解决实际问题。二是要不断探寻地方立法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法和工作路径。法规立项要坚持民生立法、立法惠民,加快推进民生、社会、环保、教育等领域立法,解决突出热点、难点问题,增进百姓福祉,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法规起草要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工作,深入实际,掌握实情,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论证、咨询、听证等方式广泛征求、充分听取、合理吸纳各方面意见,让人民群众感受立法“零距离”。法规审查要坚持法治原则,更及时、更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法规审议要高质高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法规实施要重在执行、贵在落实,让法规走到人民群众身边、走进人民群众心里。法规实施效果要坚持问效于民,建立完善法规评估制度,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对法规实施效果的评价意见。三是要善于借助地方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和载体。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完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桥梁纽带作用,保障人大代表充分、有效参与立法。依托代表与选民“统一见面日”、“主任接待代表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活动载体,公开征集立法意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在地方立法中履职。鼓励和支持人大代表提出符合我市立法权限的法规案和建议,并优先考虑列入立法规划、立法计划。要健全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机制,将征集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作为立法必经程序。发挥立法专家顾问“智囊团”作用、立法征集意见平台“直通车”作用和扬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专业优势,推进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四是要持续筑牢地方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保障基石。要加强立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的知晓度,大力宣传在地方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活动,抓住法规起草、审查、审议、征求意见、实施等重要环节,寓普法于立法之中,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报道,生动讲述立法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要加强在地方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建设,细化立法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立项、调研、起草、审议、实施宣传、立法后评估等一系列制度,深化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不断推动地方立法能力建设,增强地方立法队伍为民情怀,首先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立法能力,增加具有法律理论水平和法治实践经验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比例和法制委委员比例,配齐配强人大专工委立法队伍,优化立法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储备工作机制,为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去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以来,省委、市委相继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做好全省、全市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这些都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作为人大青年党员干部,应当有舍我其谁、建功有我的决心和担当,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好地方”高质量发展中贡献青春和力量。

一、在坚守中锤炼,做信仰的捍卫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立党之基,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我200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么多年的组织生活熏陶,让我体会到什么是“风雨不动安如山”的理想信念;什么是“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政治定力;什么是“敢叫日月换新天”的时代情怀;什么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决胜魄力;什么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奋斗精神。我们这一代青年,欣逢盛世,当不负盛世,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听党话,跟党走,更应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续写“百年答卷”。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我将跟进学习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提高政治能力、强化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的必修课,在持续深入、全面系统、入心入脑、付诸行动上下功夫,更加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而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追求大格局大境界,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以及省委、市委重大工作部署,当前特别是要对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在胸怀“国之大者”中思考人大工作、本职工作助力攻坚突破的关键点、着力点,为全局工作多挑担子、多谋路子、多出点子。践行理想信念也不是一句空话,青年干部既要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做到工作任务无小事,一门心思想干事、本领高强能干事,千方百计干成事。人大是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是党和人民交付的光荣重托,是历史和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为人大青年干部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切实提高站位,增强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迅速统一到人大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上来,一切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中行动,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对外把人大的形象树立好、维护好,对内把领导交办的每一项任务执行好、落实好,在一件件具体工作中体现自己的政治觉悟,捍卫自己的理想信念。

二、在学习中提升,做技能的修炼者

古有名篇《劝学》,通篇阐述“学不可以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处在前所未有的变革时代,干着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如果知识不够、眼界不宽、能力不强,就会耽误事。”要时刻保持“本领恐慌”和“赶考”心态,培养终身学习、主动学习的习惯,让学习成为提升能力素质,助力地方立法的强大动力。细数自己16年工作经历,从基层派出所的打击犯罪、防控维稳,到公安局办公室的综合文字处理、绩效考核,再到现在的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多岗位的锻炼,让我逐步实现了能力的突破和知识的迭代更新,也让我明白,青年干部,不仅要勤学本领,更要懂得淬炼提升,成为业务尖兵。要在经风雨、见世面中,壮筋骨、长才干,日益增强发现问题的眼力、直面问题的定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勇于在行家里手和业务熟手的碾压中,择善而从,快速掌握捷径;要敢于同先进比高下,“不是最好就学习最好”,对照标杆,努力成为标杆。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小敏同志在全省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上指出,对于省和市人大来讲,立法是首职,发挥规范引领作用。面对如此高标准定位,意味着要有更多的担当才能做到称职,需要强化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化政治历练。加强党性修养,认真领悟党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同时,恪守立法为民、立法惠民的理念,在立法工作中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充分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是强化文字工作。前

不久,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就机关文字工作召开了座谈会,体现了文字工作的重要性。就立法而言,文字工作超越一般意义的写作,更是立法技术高低的具体体现。这就需要在立法过程中,发扬工匠精神,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精心谋篇布局、遣词造句,提升法规文本质量。三是强化法律学习。一部法规背后汇集多部门业务知识和多部法律法规。不仅要尽快熟悉相关的业务知识,更要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日常之需,以更好地适应岗位要求,不负组织重托。

三、在担当中履职,做发展的护航者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对机关干部提出要求,“要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不做坐而论道的清谈客,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不当怕见风雨的泥菩萨”。能拼肯干、能干会干、担当履职、坚守使命,做一名行动者,奋斗者,必须是青年干部的座右铭。要想成为能办文、办会、办活动,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问策能对、遇事能办、协调顺畅的全能青年干部,功在平常。在我看来,做好日常的工作、完成上级的任务,把事情做精、做细、做出成效,是一种履职;遇到紧急任务和困难矛盾,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是一种履职;志愿服务,抗击疫情,维护社会生产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也是一种履职;立足本职,下情上达,民呼我应,以高质量立法解决民生问题,也是一种履职。无论在什么岗位,承担什么工作,都要脚踏实地,于平凡中求卓越,于细微处见精神,把普通工作做出特色、把优势工作做成精品,让事业出彩,让社会发展,让人民满意,这就是勇于担当,尽职履责。今年,本人具体承办了立法工作的重头戏《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该条例作为今年全省立法精品培育工程项目,成为全国首部以城市书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一部引领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公共文化领域立法,独具鲜明特色和人文品质,对于提高城市书房规范化、法治化和现代化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书房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在近期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后,央广网、中新社、江苏电视台、现代快报、扬州日报、扬州电视台等多家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纷纷报道,个人主笔的多篇文章被刊载,推动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学习强国平台“全国首家 为城市书房立法推动书香城市建设”文章阅读量达到了四十多万人次。作为立法岗位的年轻同志,我更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紧跟工作节奏,自我加压,带着问题学,带着责任谋,带着任务干,办好每一个会,做好每一件事,尽好每一份责。

微茫汇聚,星河长明。我们青年干部要以蓬勃向上的朝气,勇往直前的锐气,斗志昂扬的势气,切实把工作标准调到最高、把精神状态调到最佳、把办法措施调到最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牢记使命、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为地方人大工作再上新水平,走在前列,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贾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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