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新华日报》“国防连线”专栏刊发我校第52期省管干部进修班学员薛强的《深化“军民融合” 建强“宏防干戈”》一文,现予以转载,供主体班学员学习交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战略,在实施中,要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为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提供强大支撑。10月中旬,通过在党校“国防教育周”的学习与对军民融合的研讨,个人深感军民融合的重要性及其对国家发展和打造强大的国家“宏防干戈”的深远影响。
军民融合对于国防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在当前国际形势百年大变局的背景下,国家安全与发展显得至关重要。军民融合将军事力量与民用资源相结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能在关键领域搭建起安全保障的坚实防线。通过军民融合,一方面,可以实现军地共享科技创新成果,促进军地技术创新,提升国家的军事实力。另一方面,军民融合能有效促进国家经济发展,进而增强国家安全的综合实力。
军民融合对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具有重要作用。军用科技和民用科技之间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民用科技在商业和大众需求上的广泛应用,能促进技术创新和发展,为新技术的涌现提供基础。同时,军用科技对于高端技术的研究,也能推动民用领域的技术进步。两者在研发、技术迁移和合作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可以互相促进科技创新与转化,推动技术的广泛应用。军队拥有丰富的科技研发能力和先进的技术设备,将其应用到民用领域,可以推动民用科技水平的提高。民用领域的企业和军队技术人才的深度融合,将带来新的商机和经济增长点。军民融合能加强创新驱动,激发科研人员和企业家的创新热情,提高创新能力。这种融合将会在技术共享、开放式创新和资源整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而加速科技应用的广泛推广和创新。
军民融合呼唤加强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军事技术的民用化和市场化,必将涉及政治、军事、经济等多个领域,客观上存在双方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且还会面临保密工作的严格要求,因此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保障和市场监管机制。在推进军事技术民用化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只有充分尊重军用技术的保密性和充分保护军队和民用领域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实现军民融合的目标。要建立市场监管体系,将军民融合纳入市场监管的标准化体系。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关键领域的监管,防止出现不规范的现象和违法行为,从而做到维护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总之,军民融合是当代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能为国防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战略与发展路径的指引,能促进科技创新与转化,推动民用领域的创新发展。这就决定,强化创新驱动和人才培养是关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军民融合的战略目标,为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作出深远的贡献。
(作者系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第52期省管干部国防教育专题培训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