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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5 来源:研究生处浏览次数: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4]4号)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由省教育厅负责立项,学校按每项0.8万元拨付经费资助。

(二)申报对象

1. 原则上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2. 学术学位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3. 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2. 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 申报者的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教研部门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提交拟立项的《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盖章版PDF文件,命名规则为:计划简称(科研)+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科研CX89632中共江苏省委党校0101哲学-学硕+***或实践CX89632中共江苏省委党校1252公共管理-专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二、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1.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以下简称“教改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我校可申报额度:重大课题1项,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2项。其中,重大课题申报须根据《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申报指南》(附件4)进行选题,重点和一般课题自行拟定研究内容。

2.教改课题由省教育厅立项、学校拨付经费资助。重大课题每项资助不低于5万,重点课题每项资助不低于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不低于1万元。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2.课题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拟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5.正在主持“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提交《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附件5)盖章版PDF文件,命名规则为:KT单位代码+单位名称-课题名称(例:KT89632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学校组织专家评议、提出立项推荐名单。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评审。

2.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议,提出立项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项目管理

(一)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1.研究生处负责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评审、经费安排、过程管理、结项考核和绩效评价等。

2.省教育厅负责审核、立项公布、经费督查等。

3.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4.项目承担者的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

5.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向学校申请结题。

6.学校负责项目结题工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学校共同为创新计划项目完成者颁发结题证书。

(二)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1.省教育厅对重大课题进行管理,结题验收。重大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

2.研究生处负责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推荐、过程管理、结题工作等。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一年。

3.项目承担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4.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 “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Jiangsu Province ”。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

5.学校负责做好结题材料的归档工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培养单位共同为教改课题项目完成者颁发结题证书。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人

2024年3月22日前,提交含电子签名的项目申报书PDF版文档,无需提交纸质版。其中,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还须一并提供匿名版申报书PDF版文档(删去申请人姓名、专业代码和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电子签名等个人信息)以供评审。

申报材料提交邮箱:zhangxy@sdx.js.cn。

联系人:张翔宇,联系电话:025-83380150。

附件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修订).docx

附件4:2024年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5: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doc

                                                                                                                                                                  研究生处

                                                                                                                                                              2024年3月5日

(责任编辑:贾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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