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经济韧性、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内容开展理论研究阐释。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需根据研究内容发表相应研究成果后进行申报。
2.研究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报:
(1)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发表理论文章1篇,可申报重点课题;
(2)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名义,在《学习时报》《新华日报(思想周刊)》《群众(思想理论版)》等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可申报一般课题。
所发文章须标注“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
3.课题负责人只限一人,不得使用本年度其他校级课题的结项成果申报此专项。
三、相关事项
1.获得立项的课题列为校级课题管理,按照“后期资助课题”形式予以资助,课题结项后统一拨付。
2.申报人需按要求填报《江苏省委党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项课题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本(word格式)、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报送至科研处。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晓
联系电话:025-83380274
电子邮箱:swdxky@126.com
附件:
课题申请书.docx
科研处
2026年3月19日